鲁班到家用户信息服务协议
协议版本:v1.6.1 生效日期:2023-04-14 00:00:00

《鲁班到家用户信息服务协议》

下述条款和条件是阁下与鲁班到家之间订立的合约(“本协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A.服务简介

本协议仅适用于鲁班到家软件内家居建材/家电/仪器设备等及鲁班到家软件上发布的服务信息所涉及的全部产品的配送、送装、搬运、安装、维修、量尺、拆卸等相关服务业务,其他业务相关协议条款另行约定的,不一致部分以另行约定为准。

B.使用我们的服务

(1)签约行为:当阁下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阁下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鲁班到家平台达成一致,成为鲁班到家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服务的过程中,如阁下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及时停用并注销账号。

(2)签约主体:鲁班到家是指经营鲁班到家平台的各法律主体,阁下可随时查看鲁班到家平台各网站首页底部公示的证照信息以确定与阁下履约的平台主体。本协议项下,鲁班到家平台经营者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将体现于后续协议更新,变更不会影响阁下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如鲁班到家新增业务可能会增加鲁班到家平台经营者,如阁下使用新增的鲁班到家平台服务的,视为阁下同意新增的鲁班到家平台经营者与阁下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阁下可根据阁下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阁下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阁下签约的主体及协议相对方。

C.法律关系

当阁下完成注册后,可以在鲁班到家平台上自由选择师傅或者服务商。师傅和服务商也是平台的注册用户,但与平台之间没有劳动、劳务、发包、承包关系,平台仅提供承揽信息中介服务。

(1)订单双方:自动成立承揽合同关系。阁下选定师傅或者服务商的同时,阁下的服务合同/服务订单即刻自动生成。

(2)发票开具:由相应实际承揽方提供。合同/订单的具体相对方,根据情况的不同,该笔订单服务有可能由个人或第三方服务商为阁下承接,并由实际承揽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发票。

(3)售后免责:并非承认承担损害责任。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均与鲁班到家平台无关(平台基于增加用户体验而对师傅服务提出的要求和规范,不视为平台是该订单的合同方)。除非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订单服务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与平台无关。对此任意一种情况,阁下明确知晓并同意且无异议。鲁班到家平台的先行赔付服务,仅是鲁班到家平台出于提高用户体验所提供的一项额外售后体验保障和合规风险处理服务,有其专门的规则,旨在提高用户体验以及帮助订单双方协商处理,并不代表一旦损害发生,平台成为了责任承担的主体。

D. 安全提示

鲁班到家平台已经尽最大努力加强师傅的安全性审查和筛选。但我们仍重点提醒用户们主动提醒客户注意,以下情形下切勿选择师傅上门安装:

(一)师傅的信息与订单不符(请在开门前进行核对);

(二)家中只有老人和小孩,或其他不足以防范外来者的家人在场时;

(三)夜晚安装或者其他不适合上门安装的时间;

(四)贵重物品放置在家中容易被看见的裸露地方。

(五)师傅携带其他人员上门协助服务但未经您许可。

E.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内鲁班到家与阁下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阁下同意通过以下纠纷处理方式解决:

(1)纠纷金额大于10万元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2)纠纷金额小于10万元的,一方有权选择将有关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进行仲裁或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其他方式。 

为防止滥用诉权等行为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以及维护平台正常经营,鲁班到家有权要求败诉方承担相关的律师费、取证费、公证费等因仲裁/诉讼导致的一切费用;

第一条定义

1.1 鲁班到家经营者:深圳鲁班到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实际经营服务平台业务的各法律主体,如萨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子公司。

1.2 鲁班到家软件:指鲁班到家运营的可供用户发布服务需求及/或服务信息、搜索参与车辆信息及/或服务产品信息、联系服务提供方及/或服务发包方的、可供抢单/接单/报价的鲁班到家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到家官方网站、定制VIP系统、ERP管理系统、鲁班到家小程序、鲁班到家APP、鲁班到家WAP官网)。

1.3 鲁班到家用户或服务发包方:指有家具、建材、家电、设备、器材等在鲁班到家软件上发布的服务信息所涉及的全部产品售后服务需求的企业、其他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主体。

1.4 服务提供方:指在平台上独立注册的承揽并提供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师傅、师傅团队、安装公司、物流公司及其他主体,以下亦称承揽人。

1.5 有关服务:指本协议第二条中列明的服务。

1.6 账号:指阁下根据鲁班到家软件提供的方式设置或取得的供阁下登录及使用鲁班到家软件的编码,该编码可能是阁下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也可能是阁下根据鲁班到家软件的规则编辑或设置的其他数字及/或文字及/或其组合。

1.7 用户信息:指阁下提交给鲁班到家的、及通过鲁班到家软件发布的及/或鲁班到家通过阁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用户相关信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提交、发布的阁下的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工作/居住地址、银行账户信息、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载明的其他信息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阁下为申请、使用鲁班到家软件所提供的服务/商品交易而提交的其他的用户相关信息。

1.8 服务信息:指阁下(服务发包方)通过鲁班到家发布的与服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装卸地点、产品送达地点、产品安装/维修地点、产品类型/种类、预计所需的产品服务时间、运输/服务日期、产品体积/重量/数量、所需车辆的规格及数量、所需服务人员的信息、特殊服务要求等相关信息。

1.9 师傅:指实际提供家居建材/家电/仪器设备等及鲁班到家软件上发布的服务信息所涉及的全部产品的配送、送装、搬运、安装、维修、量尺、拆卸等承揽服务的自然人;通过鲁班到家软件获取服务信息,综合自身空间、时间、技能和资质等条件,独立判断并自由选择接受鲁班到家软件中发布的服务任务,作为实践者与鲁班到家平台共同合作将鲁班到家优质服务带到千家万户。

1.10赠送金额:指鲁班到家软件中不时推出的充值优惠活动、任务奖励活动等,因鲁班到家用户充值一定金额而赠送的额外虚拟金额或活动、政策、完成任务赠送的赠送余额、服务津贴、鲁班币、优惠券等等。例如:鲁班到家用户实际充值人民币100元,假设根据当时的充值优惠活动赠送鲁班到家用户人民币50元,则此时鲁班到家用户的账户钱包内显示的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赠送钱包余额50元,合计150元,其中超出用户实际充值金额之外的人民币50元即视为充值赠送金额。 

1.11 基础服务费用:指服务提供方在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基础服务费,不包括在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远程费、超高费、打孔费、空跑费和二次上门费等其他费用。

1.12附加服务费用:指服务提供方在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非基础服务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远程费、超高费、打孔费、空跑费和二次上门费等附加费用。

1.13账户钱包:指阁下在鲁班到家软件内的余额钱包/赠送钱包。

1.14赠送钱包:指阁下在鲁班到家软件内的存放赠送金额的钱包。

1.15 外挂:指任何侵犯鲁班到家软件源代码、或虽然没有侵犯鲁班到家软件源代码但是影响了鲁班到家师傅公平抢单/接单/报价机制的设备、软件或其他程序。

1.16 全部损失:指包括但不限于因全部或部分因师傅服务态度、技能、诚信等原因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任何人身伤亡损失、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1.17产品:服务发包方需要服务提供方实际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配送、送装、搬运、安装、维修、量尺、拆卸等服务的家居建材/家电/仪器设备等及鲁班到家软件上发布的服务信息所涉及的全部类型的商品/物品。

1.18 平台管理费:指鲁班到家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因管理阁下隐私、账户、订单、账单等相关数据信息的存储、保密、处理等服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根据阁下具体使用的服务项目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手续费、退款手续费、增值服务费等。

第二条有关服务

2.1 服务内容:鲁班到家作为服务信息平台仅为阁下提供中立、独立的信息服务,包括向阁下提供服务提供方信息(包括师傅信息、服务区域、服务记录等信息和数据),以供阁下接收、选择、查询、雇佣师傅;向服务提供方提供阁下通过鲁班到家软件向鲁班到家提交的相关信息(包括用户信息、服务信息和数据等),以供服务提供方接收、选择、查询及抢单/接单/报价。

(1)发布订单:通过鲁班到家平台提供的服务,阁下有权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在鲁班到家平台上发布家居服务需求、招标和选择师傅、达成交易。鲁班到家平台不对阁下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若阁下发布的信息违反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被平台认定为不良信息的,平台有权立即删除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进一步措施。

(2)自行选择:阁下有权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选择提供服务的师傅或服务商;鲁班到家平台本身不对师傅或者服务商的上传内容 (包括参考报价)负责,亦不对师傅或者服务商在鲁班到家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及其提供的线下服务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2.2无关服务:如阁下需要服务提供方向阁下提供搬运、搬楼、打孔、加固及/或其他额外服务的,为提高服务体验,鲁班到家软件上根据市场基本行情制订了相关计价标准供阁下参考,该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由阁下与服务提供方协商一致确定。由此产生的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索赔、责任与鲁班到家无关。

2.3会员服务:

阁下可自由选择是否激活鲁班到家提供VIP增值服务(下称“会员服务”),具体会员服务的规则以鲁班到家及鲁班到家软件发布的信息为准。如阁下选择充值余额钱包以激活会员服务的,阁下承认并认可是否预充值余额钱包为阁下的自由选择;

(1)退款原则:如果阁下选择通过预充值余额钱包以激活会员服务,任何情况下,阁下都必须了解并认可以下规则:阁下根据自身消费需求对余额钱包进行充值,在符合退款规则(无未完成的订单且所有订单完成超过三十天、无任何售后、纠纷包含投诉举报或被投诉举报,没有未完结的投诉/售后/退款/仲裁订单)用户可以申请退款,阁下需支付退款金额1%作为退款手续费;

(2)退款例外:如阁下已使用/享受预充值带来的折扣/优惠/优惠券等增值服务,退还/提现时鲁班到家有权予以清算扣除,如果用户账号有异常的情况下,鲁班到家有权选择暂时拒绝阁下的退款申请直至用户异常情况排除(阁下自身异常行为导致账号异常的,行为纠正后可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申诉并恢复正常,因此不可以此作为追究鲁班到家责任的理由);余额钱包的余额可用于支付订单费用或其他如金币商城礼品兑换等用途。

2.4 服务性质:阁下使用平台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价选择、直接指定或间接指示平台指定师傅承揽阁下发包的服务等,均建立于鲁班到家平台为阁下与师傅双方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上,阁下明确知悉平台与师傅不存在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

2.5 增值服务:平台为阁下额外提供的保险增值信息服务方式,展示与平台合作的保险产品信息供阁下浏览,阁下可按照自身需求独立选择是否授权平台为阁下传递投保意向,并进行保险信息交流以及保险产品相关支持服务,详情请见授权保险代理服务协议。

2.6 服务承诺:鲁班到家平台仅向阁下提供鲁班到家平台服务,仅对信息平台系统基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做技术层面的承诺。而阁下了解鲁班到家平台上的信息系服务发包方或服务提供方自行发布,因此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鲁班到家平台不对发布的服务信息所涉及的技术的质量、 稳定、完整及对服务商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并且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7 风险提示:在任何情况下,用户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后,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经验,衡量平台披露的交易内容及交易对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用户应根据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有效控制客观风险充分保障自身权益,及时拒绝高风险服务。鲁班到家平台对用户因其选择鲁班到家平台的服务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损失、资金损失、利润损失、营业中断损失等)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三条使用有关服务的要求

3.1 年龄要求:本服务仅供年满18周岁或以上之人士使用,阁下承诺,在阁下开始注册程序使用鲁班到家平台服务前,阁下已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若阁下不具备前述与阁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阁下及阁下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信息真实:阁下注册成为鲁班到家用户及/或使用鲁班到家软件服务的过程中,所发布、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产品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阁下为该等信息的有权发布、提供方。当鲁班到家提出合理需求时,阁下会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或产品证明。阁下应在该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鲁班到家软件进行更新。

3.3 合法义务:如为落实法律法规,鲁班到家软件即有权要求阁下履行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阁下应予以积极配合。如阁下不配合或未能及时提供该等相关信息,鲁班到家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部分或全部有关服务。

3.4 使用限制:

(1)信息真实:提供、上传、发布的服务发包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服务信息、产品信息)均与实际一致;因阁下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错误、服务地点错误、发包方客户信息错误、需服务产品及件数错误,阁下须自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费用、新增额外服务的附加费用;

(2)内容合法:阁下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政策、规则制度之规定,不得发布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服务需求,不得对危险品或赃物进行服务发包,对特定的产品需满足特定服务条件时方可进行服务发包。

(3)超时服务:服务提供方已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发包方客户指定地点后,无法找到发包方客户的,服务提供方及/或鲁班到家有权通知阁下处理,阁下两小时内未处理完毕的,服务提供方及/或鲁班到家有权将服务订单直接取消,阁下应当支付相应空跑、二次上门、返货等费用,如造成其他额外支出的,阁下应予以补足;

(4)唯一账号:鲁班到家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鲁班到家平台账户(不含子账号)。如有证据证明或鲁班到家平台有理由相信阁下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鲁班到家平台账户的情形,鲁班到家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鲁班到家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阁下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5 为了保证全体平台用户能够享受优质的服务体验,平台会建立异常行为监控体系,针对以下影响平台正常运营或造成其他用户体验受损的行为,将采取封号、冻结、注销等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1)恶意刷单;

(2)诱导线下交易;

(3)套取客户信息;

(4)非常规/真实身份用户恶意发布订单;

(5)经其他用户举报,经核实为以上或其他影响平台正常运营的非正常行为。

3.6 使用风险:

阁下同意并确认,阁下在使用有关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鲁班到家不对下列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1)阁下操作不当;

(2)阁下通过非鲁班到家及或非鲁班到家软件授权许可的方式使用有关服务;

(3)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全部损失;

(5)其他因网络信息或阁下行为引起的风险;

(6)服务提供方与阁下及或发包方客户产生的民事/刑事等纠纷。

3.7 纠纷解决:阁下在使用鲁班到家平台的过程中,因订单相关事宜与服务提供方或/及服务接收方产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鲁班到家平台申请售后协调或售后仲裁等售后服务协助解决,在此过程中,鲁班大家平台仅出于合作互利共赢精神提供协助,不因此对该纠纷承担任何责任。经协商后仍无法解决对其中一方或几方提起法院诉讼的,鲁班到家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为纠纷解决提供相关事实依据,但如需要出庭及/或举证相关费用应当由原告先予承担。

3.8 官方下载:阁下同意并确认,如果阁下从未经鲁班到家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鲁班到家软件,鲁班到家无法保证鲁班到家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鲁班到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阁下账户的账号及密码

4.1 账号注册:阁下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隐私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成为鲁班到家用户后,将会获得相应的用户账户的账号和密码。

4.2 账号保管:阁下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应妥善保管用于登录鲁班到家软件用户账号的账号名称及密码、用于收付相关款项的银行卡卡号、密码、CVV码及有效期等银行卡信息和在线收付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的用户名及支付密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密码、手势密码)、阁下及阁下授权人士的人脸信息、指纹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

4.3 账号使用:阁下确认并同意鲁班到家默认任何使用阁下的PC终端、移动终端、用户账号名称及密码及/或生物识别信息的人士将会是阁下本人或阁下之授权人士。阁下应确保阁下用于使用鲁班到家软件的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使用。

4.4账号禁止:阁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出租、转让、授权、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阁下的账号、密码或其他信息。

4.5账号风险:

(1)管理不善风险: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阁下账户登录鲁班到家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阁下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被其他人恶意利用上述账号信息或遗失上述终端设备,建议阁下立即通知我们。阁下理解鲁班到家平台对阁下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鲁班到家平台应阁下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鲁班到家平台存在法定过错外,鲁班到家平台不承担责任。

(2)无权代理风险:鲁班到家对阁下账号的实际使用人/操作人与账号的注册人/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核查义务,任何通过阁下账号使用鲁班到家软件的行为均应视同为阁下的行为,由阁下自行承担因该等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阁下应追究实际使用人因无权代理为阁下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费用和发票

5.1费用标准:阁下可通过鲁班到家软件查看服务提供方的收费标准及规则。阁下理解并同意,阁下选择雇佣师傅、下单及/或预约等行为均视为对上述收费标准及规则的接受。

5.2发票开具:阁下基于本协议项下的通过鲁班到家信息服务平台与服务提供方产生的服务交易,鲁班到家仅作为信息服务提供方不提供亦无需提供阁下所支付服务费用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将由鲁班到家协助/代替服务提供方为阁下开具相应承揽人电子收款凭证(承揽人收款凭证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税法依据:详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具体申请/开具规则,请参见鲁班到家软件内相关说明;如阁下需要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费用发票,请自行与服务提供方协商获取,鲁班到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5.3 订单保证:鲁班到家平台不担保师傅或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阁下以及阁下客户的需求,只对阁下在支付服务款之后的资金是否支付进行代管。阁下有权依据鲁班到家平台规定在服务商提交服务完成后再进行确认付款保证交易安全,服务商的服务完成后,若阁下未主动确认付款,订单将在5天(返货订单15天)之后自动确认付款。

5.4 未来调整:阁下充分理解鲁班到家为阁下提供信息服务付出了大量成本,除鲁班到家公示的收费业务外,鲁班到家向阁下提供的其他服务目前均为免费。如未来鲁班到家向阁下收取相关合理费用,将提前通过本协议第十三条中约定的方式通知阁下,确保阁下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第六条链接及广告

6.1 链接:鲁班到家软件平台上可能保留有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或网址的链接及第三方服务,是否访问这些链接或接受第三方服务由阁下自行做出决定,鲁班到家不就这些链接上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观点、图片、陈述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提供承诺或保证。如阁下决定访问任何与鲁班到家软件链接的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其可能带来结果和风险全部由阁下自行承担。

6.2 广告:指鲁班到家软件运行时在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移动终端出现的对弹窗 、开屏页及详情页广告推广讯息。在接受广告时,请务必仔细询问广告主发布的广告的详情以及时效性。

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

7.1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鲁班到家在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的鲁班到家相关商业标识及该等商业标识的商标权及相关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等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鲁班到家事先书面同意,阁下不得且不允许或协助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前述知识产权。

7.2 产品知识产权纠纷免责:阁下承诺鲁班到家为阁下提供有关服务时,涉及的阁下所有产品均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无权属纠纷,如出现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侵权,为阁下单方行为与鲁班到家无关。

7.3 平台发布信息默认授权:对于阁下提供及发布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等非个人信息,在版权保护期内阁下免费授予鲁班到家平台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阁下同意鲁班到家平台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阁下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第八条数据隐私保护

8.1 隐私保护:使用我们的服务应遵守鲁班到家的隐私政策,详见 《法律及隐私政策声明》。

8.2 同意协议:由于我们平台的高速发展以及实际业务的多样性,以及协议条款的稳定性导致的矛盾,阁下与我们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列明并涵盖阁下与我们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因此,鲁班到家平台隐私政策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阁下注册鲁班到家平台服务,应当主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如阁下注册未仔细阅读该补充协议即使用,阁下默认行为属于法定同意隐私协议内容。

第九条不可抗力免责

免责情形:阁下在使用我们的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风险、系统升级、服务器故障、网络瘫痪等,使有关服务发生中断,阁下理解并同意,因下述原因导致的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我们将尽可能及时通知并快速处理,但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疫情、罢工、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阁下自身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我们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缺陷、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技术风险、服务器异常/故障等因素;

(4)第三方侵权或责任等其他我们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第十条 违规处理规则

10.1 违规行为:为了阁下在正常使用鲁班到家软件时的合法权益,鲁班到家需要平台禁止性规则以维护良好的平台秩序,使得阁下在接受鲁班到家服务时更好的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阁下承诺使用鲁班到家软件时,接受平台对违规行为的以下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记录∶平台根据用户的违规行为对用户进行信用记录;

(2)平台公示∶ 对用户的违规行为在平台进行信息公示。

(3)短期禁用下单功能∶平台在一段时间内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的下单功能,(3—7天);

(4)禁用下单功能至用户改正∶平台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的下单功能,直至用户改正其违规行为后,平台方恢复用户下单功能的正常使用;

(5)短期禁用账号∶ 平台在一定时间内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禁止用户登录账号(1—30天);

(6)禁用账号至用户改正∶平台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直至用户改正其违规行为后,平台方重新为其提供服务;

(7)冻结账户∶ 平台在一段时间内冻结用户的平台钱包账户余额,用户无法正常使用钱包余额在线支付,也无法将钱包余额提现至银行卡;

(8)永久禁用下单功能∶平台永久性的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的下单功能;

(9)永久禁用账号∶平台永久性的停止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

10.2 违反法律原则:阁下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义务之上,进一步承诺不会独自和/或伙同他人(包括平台的师傅)实施虚假、欺诈、破坏、不诚信行为,如发现阁下有上述行为,鲁班到家有权终止订单,且不予退款。如阁下尚未付款,鲁班到家有权向阁下追偿订单费用及其他损失,同时对于阁下的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违法信息、禁止/屏蔽评价资格、剥夺优惠资格、网站上公布违法行为、封禁注销账号处罚措施。

10.3违反活动规则:阁下应当按照鲁班到家相关服务规则参加鲁班到家平台组织的优惠活动,并遵守活动秩序,任何以刷单、外挂、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恶意套现、刷好评等手段不正当竞争或参加其他鲁班到家平台所组织的活动的,鲁班到家将保留取消奖励或参加活动资格、封禁注销账号、向主管机关举报并向阁下进一步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10.4 不当得利返还:因不可抗力如系统BUG、黑客攻击、木马病毒等计算机程序错误,导致鲁班到家平台订单的价格或组织的优惠活动与实际的市场价格相差巨大或/及与规则说明不符,以市场价格或活动规则为准;阁下因此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协商后仍拒不返还,鲁班到家将有权对商家信用进行相应调整或处罚,因显失公平合同产生的利益,鲁班到家有权以可撤销合同为由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10.5 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违规行为违规定义处罚内容
下单人/业主问题导致师傅空跑,且不支付师傅空跑费用师傅接单且上门后,发现产品已安装完毕/环境不支持安装/货不对板/缺少配件等情况,导致师傅空跑,且不支付师傅空跑费用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等措施;平台可冻结合理空跑费用给与师傅
下单人/业主导致师傅需要二次上门服务,拒绝支付二次上门费用师傅上门后因为下单人/业主原因导致师傅无法一次性完成服务,需要师傅再次上门服务,师傅配合完成最终服务后,拒绝支付师傅合理的二次上门费用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等措施;师傅可无责拒绝服务,平台可从余额中冻结对应费用给与师傅;
擅自修改或改变服务地址/内容/信息/要求擅自修改或改变服务地址/内容/信息/要求,导致师傅拒绝服务,但用户拒绝关闭订单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等措施;师傅可合理拒绝服务,且收取空跑费用
师傅到现场发现需服务产品与实际不符合师傅到现场发现需服务产品与实际不符合,师傅要求增加合理费用,而用户不同意支付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等措施;师傅可合理拒绝服务,且收取空跑费用
师傅上门后,多次联系用户联系不上导致服务无法正常开展师傅上门后2小时之内连续5次联系不上用户,导致师傅无法正常服务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等措施;师傅可合理拒绝服务,且收取空跑费用
引导/接受师傅线下交易下单后用户主动联系师傅透露或索要其他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微信号、QQ号、邮箱等),意图或实际通过其他外部聊天工具进行沟通交易短期禁用用户下单功能1-2天;情节严重的,短期禁用下单功能3-7天;情节特别严重的,短期禁用下单功能15-30天;情形恶劣直接永久禁用账号并进行公示
发布虚假订单骗取师傅联系方式/造成师傅损失用户发布虚假的服务订单信息,对平台秩序造成影响/对师傅接单造成困扰/骗取师傅联系方式/欺骗师傅造成师傅损失等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并进行公示
通过虚构订单与师傅达成虚假交易/刷单刷好评/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发布虚假的服务订单信息,对平台秩序造成影响/对第三人实施诈骗/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记入信用记录,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采取冻结账户余额、限制下单功能并进行公示,违反法律法规将冻结账号所有功能依法移交所有证据至有权机关处理
发布与服务无关的骚扰信息用户在平台发布的服务信息中包含广告、辱骂、抱怨、暴力、恐怖、政治等与服务无关的信息对用户进行警告,情节一版的,短期禁账号3-7天,情节严重的,永久禁用账号并进行公示
恶意投诉师傅用户发起投诉后在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后/平台给与投诉判定不成立后,仍持续多次对师傅进行恶意投诉对用户进行警告,情节一版的,短期禁账号3-7天,情节严重的,永久禁用账号并进行公示
造谣及恶意传播用户向鲁班到家平台、其他监管部门恶意投诉,扰乱交易秩序,损害平台内其他用户或平台的合法权益的根据用户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用户账号进行禁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处理,如造成平台名誉受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公示
被师傅多次举报投诉用户一个月内被超过3名以上师傅举报投诉,包括但不限于:欺诈师傅劳动、费用、辱骂服务人员等等,经过平台查验属实,以违规处理对用户进行警告,情节一版的,短期禁账号3-7天,情节严重的,永久禁用账号并进行公示

10.6 违规申诉及信用体系:违规行为申诉恢复流程及商家信用体系以官方公示为准,视为本协议一部分。

第十一条终止及违约责任

11.1 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阁下在使用本协议项下鲁班到家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本章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否则鲁班到家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阁下提供有关服务、限制阁下鲁班到家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冻结鲁班到家用户的账户钱包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注销阁下的鲁班到家账户、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阁下赔偿鲁班到家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2严重违约:

(1)利用鲁班到家软件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的行为、违反行业操作规范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通过任何手段、以任何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虚假交易、虚假验证、自买自卖、套取师傅信息、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从事刷单、伪造、仿冒、恶意投诉骗取补偿、骗保等违背本协议商业目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实行为;

(3)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鲁班到家及鲁班到家软件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规则及政策、交易流水、收费标准、订单运营数据等敏感及专有信息;

(4)阁下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阁下在鲁班到家软件上的用户账号和密码、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阁下的用户账号和密码、擅自将经由鲁班到家软件获得的订单服务信息转让、倒卖、赠与、分享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5)其他损害鲁班到家、鲁班到家软件及/或损害用户利益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11.3协议终止:

(1)鲁班到家根据本协议以及鲁班到家已经发布及未来将不时更新或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政策、通知及公告注销阁下的鲁班到家账号的,本协议于账号注销之日终止。

(2)鲁班到家有权根据自身商业需要/安排,书面通知阁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通知)鲁班到家软件将终止向阁下提供全部有关服务,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有关服务自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终止。

11.4 终止效力: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11.5 追偿损失:为免疑义,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中提及的鲁班到家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全部损失应包括鲁班到家因阁下未能适当履行产品服务交易或阁下违反本协议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赔偿款项或因与任何第三方和解而支付的任何款项。鲁班到家有权向阁下追偿,且阁下承诺向鲁班到家全额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解决途径: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予以解释,且不考虑任何冲突法。阁下与鲁班到家同意在使用鲁班到家软件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时,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阁下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交由鲁班到家注册地人民法院解决;

(2)使用鲁班到家平台提供的“争议仲裁服务”;

(3)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12.2 仲裁服务:阁下同意并确认,阁下在使用本协议项下鲁班到家服务过程中,使用鲁班到家提供的售后“争议仲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退款、费用增加、财产损失等),即认可鲁班到家平台的售后仲裁专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应当履行依据鲁班到家公示的相关规则所作出的仲裁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判断交易双方所需提供相应赔偿金额及义务等)。

12.3 仲裁免责:阁下理解并同意,在争议仲裁服务中,鲁班到家售后仲裁人员并非专业法律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争议双方/多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核实并做出较为客观中立的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鲁班到家仲裁人员对争议仲裁决定免责。

第十三条其他

13.1 部分失效: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任一款的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原因不可执行,该等条及/或款的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下其他条及/或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3.2 标题无涵义:本协议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前言、正文、定义)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解释的依据。

13.3 通知送达:鲁班到家有权通过阁下提供的联系方式向阁下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鲁班到家软件上公告,向阁下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阁下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阁下发送系统消息以及软件站内信信息,鲁班到家可任意选择上述任一种电子方式对阁下发出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13.4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